電子支付人頭戶(被騙驗證碼簡訊)-不起訴案例分享
2026-02-13


案例事實:
這位當事人一開始只是想在網路上賣東西,卻遭詐騙集團分別扮演假買家,利用話述表示要透過某某交易平台進行交易,後續便以賣場實名認證為由,一步步誘騙當事人,不但導致當事人財損,更在過程中騙取簡訊驗證碼,趁機辦理電子支付帳戶,隨後即利用開電支帳戶進行不法行為。
涉案條文:
1、幫助詐欺 2、幫助洗錢
本案關鍵:
事實上多數民眾對於電子支付帳戶,在小額收款、轉帳方面上,可以等於金融帳戶使用的知識,有所欠缺。所以本案的重點就是要說服檢察官,當事人並無這方面的知識,是因為受騙才提供驗證碼,沒有想要幫助他人犯罪的意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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