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感情詐騙與投資騙局相互混合
2025-11-21


案例事實:
當事人在交友軟體認識詐騙集團成員,歷經數月網戀,被詐騙數百萬元後,最後被以話術誆騙,無形中擔任車手(提供自己帳戶並協助購買虛擬貨幣再轉出)
涉案條文:1、詐欺 2、洗錢 3、收受對價提供帳戶(洗防法22條3項)
關鍵點提要:
1、律師協助彙整全都客觀事證
2、庭前偵訊重點模擬
3、說服檢察官當事人何以信任對方之原由
寫在文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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